第五问
有一个问题我一直迷惑不解,既然上帝是全能的、良善的,那为什么他所造的人会犯罪呢?上帝是不是需要对罪的发生和存在负上责任呢?因为毕竟有那么多人因为罪而走向灭亡了。
第五答
大家要明白很多的信仰问题仅凭我们的理性逻辑是无法全面知晓的,我们只有通过对圣经的不断研读和生命的不断经历才能探究出更多的信仰答案。当然,很多信仰问题也可以在圣经原则下通过理性的归纳和总结而得到更透彻的理解。就你的这个问题而言,我是这样回答的。首先,我们要知道上帝创造人的时候,一开始人还是没有罪性的,而且也没有处在犯罪的状态里。但是,被造的人却有自由意志,那什么是自由意志呢?自由意志就是人拥有思考、选择、分析、辨别事物的权利和意志。上帝创造了天地万物,惟独使人有自由意志,上帝为什么这么做呢?那是表明神给于人伟大的尊严和人格,人之所以与动物有本质上的区别,就是因为人有灵魂,这个灵魂就包括神的形象和理性的自由意志。
那后来罪是如何产生的呢?是这样的,虽然人的自由意志本身没有罪性,但自由意志却可能会使得人有犯罪的可能性。而亚当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没有用神的话来约束自己自由意志的走向,从而使自己犯了罪,并因此承受了神的惩罚,使全人类都有了罪性。到这里,也许你们又会问,既然自由意志有可能会导致人犯罪,那为什么神还把自由意志放在人的心里呢?为什么上帝不干脆造一个永远不会犯罪的人呢?在这里我们又要明白一个事实,假如神这么做了,那结果就会是这样,那人类就只会按部就班地按照上帝的指令行事了,任何人就没有一点的自主意识了。如果是这样,那人就与现在的机器人没什么区别了,甚至连动物也不如,因为这样的人已失去最重要的尊严和人格。因此神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是爱和智慧的源头,因此他给予人尊严和荣耀。因此我们要认识到他把自由意志放在人里面其实是对人最大的尊重,同时也是最奇妙的设计。 只可惜始祖亚当夏娃因为违背神的命令使得自己及后人都有了罪性和罪行。因此,罪不是神造的,而是人犯的。也许有些人会说,如果是这样,那人其实也是挺悲惨的,因为神给人的惩罚实在太大,从那以后,人不仅仅要承受今生的劳苦奔波,还要遭受将来的永远审判。
事实上,我们的神既是一位有公义的神,更是一位满有慈爱怜悯的神。他让全人类承受因亚当犯罪而带来的惩罚是因为他是公义的神,他有他的法度和准则。同时,神也是一位满有慈爱的神,他不忍心人类就这样死在罪里,于是他就差遣独生子耶稣基督来到世上,并通过舍命流血来赦免人的罪、拯救人的灵魂。因此,在人类从被造到犯罪的过程中,神是至高无上的神,他的行动是不会背离自己的属性的,也就是说人的背叛必定会遭至他的惩罚,而相信他救赎计划的人也一定会重新得享他的赦免和接纳。圣经希伯来书九章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按着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来九27/28)”